30余平方米的出租房里,1个人、3台电脑、1台切割机、1台塑封机和1台扫描仪,竟伪造出各级国家机关、企业和事业单位、武装部队的印章1000余枚。经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该区法院近日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、伪造武装部队印章罪、伪造公司印章罪分别判处杨洪杰、张禾香、黄祖晚有期徒刑四年、有期徒刑九个月和拘役五个月。
立案后,公安机关经过近3个月的排查,将目标锁定在泉山区某小区一民房。此处常常会出现陌生人,少则三五个,多则十几个。他们来去匆匆,常在小区的花坛、砖石堆中放入或者拿走类似文件袋的东西。
当被问到扣押的成品公章及伪造的各类高校文凭的文本来源时,杨洪杰坚称自己不知情:“我只是负责按照人的要求打字、做印章模板,很多高校毕业证都是让我打印公章和签名的人我们自己所带来的。”
“一张张小广告的背后,隐藏着众多伪造假章假证的小作坊。生产、制作、贩卖慢慢的变成了一个层层分工、严密配合并具有极高技术水准的产业链,所有的环节之间的独立性、隐蔽性给案件的查办带来了极大的难度。侦查机关发现一个环节后,很难顺藤摸到别的环节。每个环节都有多个上线和下线,并不会因为一个人或者一个窝点案发,而影响整个犯罪网络的完整性和整个犯罪流程的推进。”办案检察官介绍说。
“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,对打击伪造假章假证类犯罪至关重要。”办案检察官建议,“公安机关要对辖区内出现的信息及时排查,有关部门要定期沟通办理此类案件中发现的新问题,以便调整打击策略,提升工作效率。此外,公安机关要与电信部门联手,对号码进行停机或别的形式的处理。有办理假证前科人员再次申请号码的,能要求其先到公安机关备案。”